[2021 11 30]关于开展2021 2022学年第一学期(2021秋)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
一、评教时间

课堂评教系统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6时开通,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时。

二、评教人员

全体本科生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没有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阅本学期的考试成绩,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。

2、在评价教师时,对讲课的教师与系统显示的教师不相符的情况,或此教师并未上过该课程的情况,请一律选择“E”级等级,并在主观意见中写明,以便统计。

3、请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强调评教的重要性,引导学生端正态度,认真评教。

教务处

2021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