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20 12 08]关于缓考申请的通知
各位同学:
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中地大京发〔
2017
〕
73
号)第四章第十七条缓考管理细则,学生因患病、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,务必于考试前在教育在线系统提交缓考申请,并上传有关证明后经教学秘书、任课教师和教务处三方审批,只有教学秘书、任课教师和教务处三方均批准后,才允许不参加申请科目的考试,否则视为旷考。
特此通知!
教务处
2020
年
12
月
8
日
各位同学:
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中地大京发〔
2017
〕
73
号)第四章第十七条缓考管理细则,学生因患病、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,务必于考试前在教育在线系统提交缓考申请,并上传有关证明后经教学秘书、任课教师和教务处三方审批,只有教学秘书、任课教师和教务处三方均批准后,才允许不参加申请科目的考试,否则视为旷考。
特此通知!
教务处
2020
年
12
月
8
日